管理制度
​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

   为确保总务处施工项目的安全,促进文明施工,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等国家相关安全法规,结合实际,特制定《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》,具体内容见下表。

序号

考核项目

考核内容

罚款标准

备注

1

现场围挡

根据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,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调试小于1.8M,围挡要求坚固、稳定、整洁、美观。

达不到要求或不合格罚款5001000元。


2

施工现场

1、 建筑垃圾未按管理要求随意堆砌,不及时处理

200/


2、 现场材料、机具、设备未按管理要求乱堆、乱放

200/


3、 无警示牌、标示牌或不标准、不规范

200/


4、 施工人员未佩戴施工队醒目标志、未戴好安全帽

200/


5、 施工人员着装不整洁,赤膊、穿拖鞋

100/


6、 施工人员在禁烟场所抽烟

100/


3

生活区

1、宿舍内、外脏乱,垃圾成堆

200/


2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

200/


4

其他

1、未按学校保卫部要求办理车辆出入手续,出入学校大门拒不接受检查

500/


2、在校内随意走动着装不整洁、抽游烟,举止不文明

100/


3、施工人员在校内骚扰学生

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2000元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
4、防疫期间未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防疫手续和提交相关资料。

达不到要求或不合格的罚款10002000元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注:以上处罚由总表务处项目负责人开具违约处罚单(见附件),双方签字认可,罚款金额在项目结算时统一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。

细则从2020920日起执行。


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910

附件:

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约处罚单

项目名称


违约单位


违约内容


甲方部门负责人(签字盖章)


下发日期


甲方项目负责人

(签字)


乙方签收人(签字)







注:(原件留存甲方项目负责人处)




总务处
2020年09月10日 11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