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部门考勤制度,加强职工请假管理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部门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请假流程
1、0.5天内:登记(找考勤员登记请假事由、时间段)——销假
2、0.5-1天:OA系统申请或书面申请(见附件)——部门负责人审批——人事处备存——打印请假单交考勤员——销假
3、1-3天:OA系统申请——部门负责人审批——分管校领导审批——人事处备存——打印请假单交考勤员——销假
4、3-10天:OA系统申请——部门负责人审批——分管校领导审批——校长审批——人事处备存——打印请假单交考勤员——销假
5、超过10天或者有特殊家庭困难需请事假超过事假最高时限的,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。
二、请假原则
1、工作日原则不批事假,有特殊原因占用工作日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,应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和手续。
2、跨周连续请事假的天数包含周末时间。
3、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,确保工作连续性。
4、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,需电话或者QQ报备,并于事后2天内补全手续。
5、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,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、续假者,均以旷工论处。
三、未尽事宜参照校人事请假制度。
附件: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一般教职工请假申请表
总务处
2017年3月31日